2020年度“安康关爱行动”工作推进方案2020年度“安康关爱行动”工作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市、区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市、区民政、卫健、老龄办关于“安康关爱行动”推进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增强老年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现就进一步推进2020年度“安康关爱行动”工作,制订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xxx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落实老年人政策性保险制度,增强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提升全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二、推进时间2020年2月1日一2020年3月20日三、工作目标1.参保覆盖率85%及以上;2.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低保、五保、三无人员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覆盖率100%;社会拓展参保人员每人以2份为限,保费标准及保险责任见附件2四、推进措施和具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安康关爱行动”,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区政府早在2020年就将此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纳入考核。各村(居)要髙度重视,根据本村(居)实际,紧扣任务目标,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实施举措,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如期完成85%参保率的目标要求,为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参保人群全覆盖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加强统筹协调。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涉及面比较广泛,各村(居)要强化组织领导,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根据具体实际,做好任务分解,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要积极鼓励各类经济实体、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为困难老年人购买保险,提倡有条件的村居为困难老人办理“安康关爱行动”保险项目,促进项目发展,努力提高覆盖率。(三)广泛宣传发动。镇民政办、各村(居)和中国人寿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安康关爱行动”保险宣传工作,使全社会充分认识该项目对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谐的重要意义、知晓参保程序、保障内容和理赔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四)创新服务机制。中国人寿盐都支公司作为保险项目经办单位,一要参与全镇居家养老服务点建设工作,扩大“安康关愛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二要加强理赔网络建设,维护好区殡仪馆死亡理赔直付、乡镇服务窗口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等理赔“绿色通道”,确保理赔服务工作便民、快捷、周到;三要建立专门工作队伍,确保推广工作深入持续,真正取信于民,将民生工作落到实处。五、考核奖励今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继续列入各村(居)考核。对年度工作先进村(居)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视各村(居)完成情况,实行工作经费补助。附件:1、XX镇2020年度“安康关爱行动”目标分配表2、“安康关爱行动”保险责任表附件1:XX镇2020年度“安康关爱行动”目标分配表序号村(居)60周岁以上人口数考核目标(人)备注1XX5254462XX7436313XX6805784XX5224435XX10659056XX6355407XX6915878XX11609869XX66956910XX92178311XX78666812XX79867813XX99284314XX70860215XX100185116XX81269017XX81569318XX96281819XX78967120XX767652合计1604113634附件2:(1)“安康关爱行动”责任表(保险费100元/份)保险责任理赔标准意外伤害70周岁以下:1万元70周岁-75周岁:0.5万元76周岁(含)以上:0.2万元意外医疗70周岁以下:0.3万元,免配额20070周岁(含)以上:0.15万,免配额200定期寿险70周岁以下:500元70周岁(含)以上:300元骨折费用赔偿70周岁以下:以2000元为限70周岁(含)以上:以1000元为限意外住院津贴50元/天(2)“安康关爱行动”责任表(保费50元/份)保险责任理赔标准意外伤害70周岁以下:1万元70周岁-79周岁:0.5万元80周岁(含)以上:0.2万元意外医疗70周岁以下:0.2万元,免赔额30070周岁(含)以上:0.1万,免赔额300定期寿险70周岁以下:500元70岁(含)以上: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