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创一迎"主题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文明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规模以上定报企业中组织开展花园式企业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创一迎"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通过美化企业环境,规范企业管理,弘扬文明新风,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文明形象,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加快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建标准通过组织开展花园式企业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企业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有序(详见《*市花园式企业考评细则》)
三、考评办法花园式企业的考评,采取镇(乡、开发区)初评申报,市考评审定的办法,每半年度组织一次
各镇(乡、开发区)根据《*市花园式企业考评细则》组织初评,初评得分80分以上的,由镇(乡、开发区)组织向市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申报,市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地考评,经市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考评成绩
凡达到创建标准的,两次考评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花园式企业"荣誉称号
四、组织领导(一)强化责任
市成立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由市委办、政府办、文明办、发改委、建设局等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
各镇(乡、开发区)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花园式企业创建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
市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镇(乡、开发区)要精心策划,搞好试点,通过召开现场会等第1页共2页形式培育典型,推进活动的开展;市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创建花园式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全市企业中营造创建花园式企业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考评
市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镇(乡、开发区)要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