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林院发〔2010〕65号关于印发《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各处(室、馆)、系(部、中心)、团委、实验林场:现将《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办法》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主题词: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办法通知抄送:本院各位院领导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0年5月一三日印发附件: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系工作的意见》(甘林院发[2009]1一五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以年度为单位对各系(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考核奖励
第三条教学科研成果定量考核计分范围(一)科研工作定量考核计分范围1、科研项目本年度完成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2、科研成果(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包括公开出版的学术性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高校教材、省部级审定的中小学教材、学术译著及文艺作品类书籍等;(3)所获得的政府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4)技术转让、科技开发成果等;(5)艺术类重要创作成果
(二)教学成果定量考核计分范围1、教学成果奖;2、地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第四条教学科研考核评分标准(一)科研项目1、科研项目级别的认定(1)国家级项目: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公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学科学基金项目等
教育部教研项目、中宣部“五个一工程”项目、其他部委重点项目视同国家级科研项目
(2)省(部)级项目:指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省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