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办关于2018年度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市老龄办关于2018年度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市政府:今年以来,市老龄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老龄办的正确指导下,以党建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项老龄工作有序推进,获得了预期效果,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稳步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调研学习多措并举,不断夯实全市老龄工作根底一是完成《淄博市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立规划(20182021年)》编制工作。有效对接省老龄办,调研各区县养老机构和为老效劳场所,征求58个市直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完成合法性审查、专家征询论证和编制情况汇报,印发了《淄博市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立规划(20182021年)》和《淄博市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立规划(20182021年)任务分工方案》。二是完成淄博市2017年度老龄事业统计年报。经与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等部门协调、沟通,对我市老龄化情势进展调研分析和研判,构成了2017年度老龄事业统计年报,较全面地反映我市在养老效劳体系建立、老年文化、老年权益、老年事业等方面的开展情况。三是组织老龄工作业务培训。3月份,举办全市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班,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区县老龄办主任,乡镇、街道老龄办主任,市老龄产业开展促进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老龄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员等近2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老龄部门专家学者分别做了“理解老年人心理,做好效劳工作”、“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权益维护”、“新闻写作的根底知识和技巧”等专题培训,全市老龄工作队伍思想素养和业务才能得到提升。四是外出学习调查调研。4月份,组织人员赴无锡、宁波、杭州学习调查老年人优待、老年维权、老年宣传教育、老年人意外损害保险、社区居家养老等工作,学习经历开阔眼界,构成了《关于赴无锡宁波杭州学习调查情况的报告》、《关于赴无锡宁波杭州学习调查银龄安康情况的报告》和《加大综合协调力度推进老龄事业开展》的调查报告。二、搭建为老效劳平台,稳定老年人权益维护保障力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催促指导各区县建立和完善优待老年人制度落实好高龄津贴等优待条款。倡导有条件的村居发放高龄补贴,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标准,加大优待力度。上半年,沂源县提高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标准,80-89周岁老年人长寿补贴由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20元;90-99周岁老年人长寿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7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二是做好“老年人法律效劳联络处”和“淄博市维护老年人权益律师效劳团”有关工作。坚持普法宣传、法律征询和法律效劳相结合的原那么,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效劳。把高龄、失能老人作为维权效劳和社会保护的重点,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效劳工作,争取更多的法律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效劳。上半年,接受征询200余人次,介绍律师提供效劳21人次。三是广泛宣传老年法规政策。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广泛深化宣传《老年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依托《夕阳红报》,主办了“银龄安康杯”老年法有关法律知识有奖征询答活动。在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活动当天,发放“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年人防诈骗手册”等宣传材料300余份,现场解答了老年人关于遗产赠予、房产纠纷,赡养等征询题。组织“爱心助老法律效劳进社区”活动6次,累计发放《老年法规知识手册》、《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等相关材料4000余册。四是做好老年人来电信访来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接待老年人,做到耐心听取,做好笔录,及时办理,协调落实。对老年人反映的热点征询题,必要时进展跟踪回访上半年,接受老年人来电300余人次,来访8人次,网上投诉件1件。三、加大综合协调力度,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健康开展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老龄事业。安排部署了省市两级财政奖励扶持优秀养老机构工作,组织各区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