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研究关键词: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应用探索1引言在国家发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后,施工企业积极采用标准中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原则与程序,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分析方法,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施工全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消除了事故隐患,并以此建立了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持续改进了职业安全健康绩效。2007年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单位又按要求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2008年2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后,要求各行业、各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而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的实际工作中,大部分施工企业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过程,完全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完全分割开,无形中造成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两层皮”。本文对已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施工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如何运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供参考。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2.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用现状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应是一个不间断的PDCA循环的过程,这就要求已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施工企业必须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但是就目前各单位的实际做法来分析,存在为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而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为了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而泛泛地进行隐患排查的检查,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为一项运动来抓。那么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施工企业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何在?。2.2定义分析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危险源辨识是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评价是指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过程。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从定义上分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述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是识别与各项作业活动有关的所有危险源,考虑谁会受到伤害及如何受到伤害,找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的根源或状态,并通过对某一特定伤害、损失等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综合评价,确定作业风险有哪些特性的过程。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过程中,必须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中三种时态的现在时。2.3实施的目的分析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分析方法,对施工企业生产范围内的所有危险源可以获得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总的评价,是主动性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事故隐患排查是通过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是对传统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化。2.4工作程序和方法分析2.4.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施工生产、管理工作有关过程的识别和选择,识别各项工作中的危险源,根据危险源的性质进行风险评价。一般常用的程序和方法是根据施工作业和管理工作流程,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中的事故树、事件树分析法,对各个工作(工艺)的详细过程来进行识别。风险评价在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