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消防工作的几点思考消防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涉及各行各业,关系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之一。因此,正确把握消防安全形势,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仅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在当前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情况下,如何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实际谈点粗浅看法。思考之一:当前火灾事故增多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我国火灾高危期还将持续一个时期,预防火灾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火灾发展规律与世界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情况一样,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总量的增加而呈上升趋势。消防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平均每年不足6000万元,60年代相对50年代翻了一番,70年代又翻了一番,到80年代年均损失3.6亿元,为50年代的6倍。进入9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火灾年均损失上升到11.6亿元,是50年代的20倍。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城乡年均发生火灾25万起,导致3000余人死亡、4000余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高达15亿元左右,火灾损失占GDP的0.17‰。从近几年来我国群死群伤火灾发生规律情况看,有其鲜明的特点:一是频率高,单起火灾人员伤亡惨重。据统计,近10年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109起,共造成3132人死亡、2532人受伤。平均每年发生9.8起,死亡280人,起数和死亡人数比80年代初期分别上升了2倍和3倍多。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22起,共造成1857人死亡,平均每起火灾死亡84人。二是场所集中,人员密集场所是高发区。据近10年火灾统计分析,近一半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厅舞厅、网吧、游戏厅、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有近三分之一发生在劳动力密集的私营、个体、外资企业、“三合一”场所以及通过租赁、承包、转让的经营单位;有五分之一发生在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高危场所。2000年发生在我省焦作的“3·29”、洛阳的“12·25”特大恶性火灾就是典型的例证。三是区域相对集中,由沿海向内地蔓延趋势凸显。统计资料显示,90年代中期以前,广东等沿海地区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高发,而近几年逐步向内地扩展、蔓延的趋势明显加大。就我省而言,以1990年为例,全省共发生火灾1574起,损失1125万多元。2003年,全省共发生火灾11677起,损失5093万多元,相隔10多年后,起数和损失分别上升86.5%和77.9%,上升幅度可见一般。四是任重道远,我国火灾高危期还将持续一个时期。今后2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期。世界大多数国家现代化进程的经验教训表明,这一阶段既是经济腾飞的战略发展期,也是社会结构变动最为激烈、各种矛盾最为突出的时期。从我国现实情况看,我国尚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火灾致灾因素将有增无减,加之目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法制、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国民消防素质等方面的问题短时期内还难以解决,现实决定火灾形势仍将十分严峻,火灾高危期还将持续相当一段时期。而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善,社会化进程的加快,国民安全素质的提高,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将日趋减少,火灾总量也将趋于稳定或逐步下降。思考之二: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既有典型的时代特征,也是多因一果的表现,看似偶然,实属必然事实表明,火灾同其它事物一样,也有其自身的变化规律,客观地讲,火灾形势的变化是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的。可以说,这一时期的火灾高发,既有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典型特征,更体现出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的大量积聚,火灾不可避免地增多的客观规律,同时也突出反映了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水平与经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