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分析水平近几年来,煤矿重特大灾害事故频繁,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而且还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
对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是对漠视人的生命权行为的制裁,也是避免和预防事故,警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1认真细致地做好重大灾害事故的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是获得事故调查直接证据的主要途径,是事故调查组分析、推理和判断事故性质、原因、过程和灾害程度的重要手段
做好现场勘察必须掌握井下灾变区域的生产布局和通风系统,制定周密的勘察方案,包括勘察路线的确定、勘察人员的组成及职责分工、安全事项、紧急状态下的处置等
在勘察过程中,要注重观察与记录以下特征:①事故现场巷道破坏状况、破坏程度及破坏范围;②区域内安全设施和设备、线路的损坏程度及位移方向;③灾害残留物(包括煤块、皮渣、结焦物、机械设备的元器件等);④死亡人员尸体位置、体位特征等
这些特征的收集对事故调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1年5月12日23:00,徐州市沛城煤矿在-370m水平716机巷(煤巷)掘进时发生了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在现场勘察时,发现离掘进头约20m处一台QC83-80开关与开关盖分离,隔离手把处于合闸位置,开关内部有严重的烧灼痕迹,开关两侧煤帮被炸成一个大洞,周围巷道坍塌
现场勘察判断爆炸火源是开关产生明电火花
经调查,中班作业人员供认,中班在紧刮板输送机链条时点动电机,开关损坏
经检查,发现动触头和消弧罩烧坏,于是便打开开关盒更换消弧罩及触头后未合上
来电后,夜班工人在防爆盖未合的情况下,明电操作造成的电火花引爆因停电而积聚的瓦斯,产生瓦斯爆炸
勘察结论得到了佐证,为查清事故的原因获取了最直接的证据,为事故定性和对责任人处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2坚持专家对事故原因技术认定原则客观、正确地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整个事故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