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贸培函[2006]11号关于开展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大中专院校:为了落实《关于开展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商会执鉴[2005]1号)精神,全面提高电子行业商务专业管理人员的执业素质,使相关执业人员培训认证工作规范化,我区决定在2007年5月20日开展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培训认证考试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是在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领导下进行
我区由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定点单位(新疆贸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二、认证对象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电子商务工作(或相关工作)的人员及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生
三、等级划分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分为三个级别:助理商业电子商务师、商业电子商务师和高级商业电子商务师
四、考评认证体系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实行统一申报资格、统一教材教纲、统一考评管理、统一认证标准
考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专业知识和案例分析考试(二)电子商务商业计划设计与答辩(三)工作业绩总结认证: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教授统一评审认证
五、申报条件(一)助理商业电子商务师申报有志于从事电子商务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助理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
大学专科电子商务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2
从事商业电子商务管理工作或者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二)商业电子商务师申报有志于从事电子商务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
取得中专或同等学历,从事电子商务管理工作或者相关工作三年以上;2
取得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