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的调查与思考1
引言本文中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是指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众聚集场所发展速度很快,尤其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数量急剧增多,对繁荣社会经济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由于一些经营者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防火安全,许多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如震惊中外的2000年河南洛阳东都商厦“12
25”特大恶性火灾,烧死309人
1994年阜新市艺苑歌舞厅“11.27”特大恶性火灾,烧死233人,重伤4人;1996年7月广东深圳市端溪大酒店特大火灾,烧死29人,烧伤13人
公众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
因此,研究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特点以及在其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疏散逃生,对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预防其火灾的发生及发生火灾后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从调查情况看,公众聚集场所多建在人员集中地段,或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这些场所布局紧密,防火分隔差,防火分区小,一些公众聚集场所的装饰装修越来越讲究艺术的处理和风格的体现,对建筑室内空间环境的整体处理要求具有观赏性,而这些艺术造型和处理大多需要用可燃材料加工才能取得效果,达到意境
还有的公众聚集场所为防盗和便于管理,堵塞、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有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宽度、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符合防火要求等等
从消防消防安全角度来看,这些都是公众聚集场所潜在的火灾危险性
可燃和易燃材料多,人员复杂
一些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采用未经防火处理的地毯铺地,墙面、家俱、窗帘等采用海绵、泡沫、塑料板、木板、布匹等可燃物,且从业人员多,人员复杂,一旦生活用火不慎或遗留火种,极易造成大面积燃烧而酿成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