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消防执法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质量消防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现场检查,是消防执法办案人员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确认违法事实,对案件发生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的执法活动
现场检查笔录,是指消防执法人员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系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应逐项完整填写;尾部系各方确认签名;正文,是笔录的主要部分
正文中,应当记录现场的环境,所见物品的摆放位置、数量以及在场人员的作业状况等等
对上述检查活动所作的书面记录
是消防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其用语要客观,记录应全面
但在实际办案中,一些消防执法人员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做记录时随意性较大,造成现场检查笔录质量不高,甚至出现严重失误的情况
笔者就当前现场检查笔录中出现的问题及如何提高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质量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消防执法现场检查笔录中常见问题(一)记录的首部内容不完整
有的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笔录中首部项目填写不完整,甚至漏填
表现在:1、检查时间填写不精确
有的只填写现场检查的日期,而不填写起止时间;有的虽然填写了时间,却未能精确到分钟
2、检查地点填写不清楚
只写到街道或村组,而未写清门牌号
3、陪同检查人的身份填写太简单
不少现场检查笔录只填写陪同检查人的姓名,不填写其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其他基本情况
填写职务时没有注明是什么单位什么部门的职务,陪同检查人可以是被检查单位的人员,也可以是具有法律证明效率的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注明是什么单位什么部门的职务(二)记录的正文部分内容不全面
有的消防执法人员不能全面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和相关人员的行为等情况
所记的主体性内容不全面
表现在:1、只记录实施现场检查的结果而未记录检查活动的过程
如未记录检查过程中的拍照、录像,收集、提取其他证据,邀请其他人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