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市国资委为有效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成立了专门组织,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从4月份开始到年底前,分四个阶段开展好本系统及本机关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第一阶段开展教育,提高认识;第二阶段整章建制;第三阶段回头看,自查自纠;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以上四个阶段,使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遏制商业贿赂势头,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结合职能和业务分工,市国资委对机关内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针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检查和自查
在清产核资工作方面,一是从2004年开始,先后组织了两批市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摸清了企业家底,为规范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有资产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规范了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工作
2年来,共完成34户改制企业的不良资产损溢认定工作
认定核销不良资产39007万元,收回(核增)净资产12565万元
通过审核审计报告及企业申报材料,纠正和制止企业、中介机构不合规的调账等行为,为国家挽回近2亿元的损失,没有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方面,从2003年国资委成立到2005年,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稳妥实施,规范改制,使列入我市两年规划需深化改制的229户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已全部顺利完成深化改制或已进入改制程序,全面完成了省达我市及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委的国企改革目标任务,没有发现国有资产流失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维护了职工和社会稳定
在国有产权转让工作方面,自国资委成立以来,凡国有企业转让项目,无论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其他形式转让国有产权的,都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进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选定的产权交易市场,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间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进行竞价出售,实施“阳光交易”
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