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浅析近年来,公共娱乐场所恶性火灾事故多发,其中有场所本身内部火灾引起,也有场所外部火灾引起
自1995年《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随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的实施
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从建审源头上加强了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地扼制了公共娱乐场所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
但由于公共娱乐场所一般以装修工程居多,且很难做到与土建工程同设计、同施工,且大多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
因此,在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过程中,如果仅重视对场所本身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而忽视了对场所所在建筑的整体消防安全的审核验收,就会遗患成灾
下面,笔者就公共娱乐场所的源头监管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公共娱乐场所恶性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1994年11月15日凌晨,位于吉林市博物馆和图书馆中间的银都夜总会发生火灾
这起火灾是建国以来文物损失最为惨重的特大火灾,有些珍贵文物被烧毁是无法用经济损失来计算的,给国家、民族造成了巨大损失
火灾烧毁建筑6800平方米(其中夜总会1860平方米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671万元
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地下一层因装修工人无证上岗进行电焊作业引发大火,随后,大火向上蔓延,正在二、三楼施工的部分民工以及四楼歌舞厅内的300多人被大火围困,火灾共造成309人死亡
从以往发生在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看,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恶性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场所选址不合理
公共娱乐场所是人员集中的场所,相当部分业主在场所的选址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场所的消防安全选址放在首位
有的为了贪图房租便宜,租赁耐火等级低、与易燃易爆场所毗连的建筑开设公共娱乐场所,因陋就简
二是未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由于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附设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