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比较公路交通受人、车、路、环境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可避免地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世界各国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研究应对交通事故的政策与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本文拟对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交通安全情况和我国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找出我国目前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对策。一、国外交通安全管理对策和理论研究1、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所谓交通安全管理就是通过研究交通事故,发现其规律,制定交通法规,实施对交通过程的控制,以防止事故,减少伤亡,减少财产损失,使人人都感到安全的目标管理。英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新的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方法,即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LASS)。它的作用是帮助地方政府在实行城市区域的总体规划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交通安全管理必须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城市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对策,必须包括减少地方、地区、国家交通事故的目标水平;2)交通安全对策必须保持和区域内的各项政策的统一,保证安全性、圆滑性、环境和土地政策的平衡;3)应和区域内各地方政府的交通安全目标统一、不予盾。英国减少交通事故的目标是到2000年平均死伤人数为1981—1985年平均死伤人数的1/3。2、国外关于交通安全问题的研究英国有五个城市定出了本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计划。通过六年的实施取得了减少事故13%(可信度95%)的成绩。美国是公路最发达的国家,不仅通车里程长,道路四通八达,而且车道数也多。因此汽车运输在美国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大型货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造的损失很大,为减少这类交通事故,美国学者详细研究了驾驶员连续驾车时间与事故率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长途驾车与休息时间的良性盾环关系为工作10小时,休息8小时。英国、丹麦的学者研究发现,传统的交通事故概率统计法用于评价交通事故对策会产生较大的误差,导致盲目乐观。交通事故具有“移动性”和“危险路段的非移动性”。因此,必须研究适应交通事故规律的统计分析方法。经过探索,采用了计算机进行群车规模的交通安全模拟分析,分析结果表明,交通事故的增加,与交通量、车速、饮酒量成正比例。荷兰学者认为,交通安全应分为发达国家交通安全与发展中国家交通安全两种。因为交通安全因素中的人、车、路、环境的水平都与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有关。当发展中国家的汽车逐渐增多,人与汽车的关系更密切的时候,老人、孩子遭遇危险程度也在增加。而在发达国家,酒后驾车和违章超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欧美多数国家存在着相同的交通安全问题,如交通拥挤,使人焦躁、紧张,容易出现抢道、超速行车等现象,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另外,多数国家雨、雾、雪天气多,道路冰冻时间长,发生连续追尾交通事故的概率激增。对此,多数国家采用的交通安全对策是:1)限速;2)改善道路交通环境;3)保护交通弱者,特别是老人和孩子;4)禁止酒后驾车。他们还建议政府出资,由大学承担进行全国性的交通安全调查,在汽车保险公司、大学、汽车运输业中成立交通安全机构,专门研究交通安全问题。研究的问题包括:1)收集、研究交通安全的数据;提出长期的国家交通安全计划和评价方法。2)道路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对交通安全影响的评估;3)人的因素;安全教育;4)交通运输机械的安全性。另外,还应包括夜间照明、发展中国家和沙漠国家的交通安全、企业的交通安全、计算机模拟护栏碰撞的效果、路面的防滑、酒精和药物的影响、速度控制、驾驶行为、事故统计学、座席安全带的研究。二、我国交通安全研究存在的差距通过对欧美发达国家交通安全状况的分析可以看出,其对交通安全的研究程度深、管理水平高,我国与之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交通安全问题在城市基础建设和交通基础建设规划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一些城市交叉十字路口的四角建有高楼,犹如四大金刚站在一起,挤占了道路用地,压缩了驾驶员观察道路交通情况的有效视野,同时使车辆的转弯半径变小,交通冲突点趋于集中,严重影响交通的畅通,给安全行车带来隐患。40多年前美国在公路规划时不重视安全措施的研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