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商品营销员》之配送资金结算第四节配送资金结算一、现金结算方式(一)现金结算管理1.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和有关人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
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
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
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1)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2)不准擅自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4)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5)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6)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7)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2.现金开支范围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
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
远离银行机构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