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整顿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区律师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巩固和扩大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规范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增强律师行业自律能力,促进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在巩固和扩大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合伙机制,提高律师事务所自律性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工作目标1、增强管理意识
律师事务所自律性管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合伙人的管理意识明显提高
2、明确管理责任
合伙人应该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有效落实,合伙人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合伙人特别是主要管理责任人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加强制度建设
认真执行《律师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建立落实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分配、监督等制度,其内部运作和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4、提高服务质量
律师服务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第1页共6页制程序更加完善,对律师办案过程的动态监控力度不断加大,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律师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明显提高
二、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