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机构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汇报材料**乡自接到《关于迎接中央编办等部门和省编办对各地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广机编办〔2006〕23号)文件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文件的精神,认真对照我乡机构编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全面的督促检查,现将我乡机构编制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1、大幅度精简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事业单位直接为“三农”服务的作用明显加强
乡机关原定行政编制
名,改革后核定27名,减少
名;事业站所原定事业编制
名,改革后核定
个,精简到综合设置1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站、水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院、学校、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平均精简
改变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站多、线长、人员散的被动局面
2、理顺了党政内设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
对乡党政机构,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由原来的
个内设机构改革为只设1个综合设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建立了更为直接、更为高效、更为通畅的新型管理体制,缩短了办事环节,减少推诿扯皮、内耗等不良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3、理顺了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关系
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明显加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大大提高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过去许多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为此,我乡在改革中,把政事分开作为一个重点来突破,通过合理界定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事权划分,将党政机关原来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的职能剥离出来还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达到了“凤还巢”的目的
一些社会化服务工作由从事公益事业服务的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实现了政事分开的目标
4、理顺了条块管理的关系
扭转了条块之间“管人管事相第1页共5页脱节”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