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单位在炼铁厂工作、施工交纳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和环保要求1目的为了加强外单位在炼铁厂工作、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使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炼铁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和炼铁厂职工人身及设备安全,并保护我厂生产、生活环境和自我保护
特根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此办法明确了炼铁厂对外单位作业、施工实行安全抵押管理内容,同时对外单位人员作业管理的检查与考核也做了具体规定
3管理内容及要求3
1管理职能炼铁厂的设备管理科、生产技术科负责外单位作业、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由炼铁厂生产技术科执行罚款并签署发放收据,被罚款单位、炼铁厂生产技术科各留存1份
2抵押办法凡炼铁厂以外所有单位(包括公司内其它单位)来炼铁厂承包作业、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的同时,一性交纳安全抵押金10000元(现金),凡在作业、施工中未发生违规违制及野蛮作业、事故险肇、安全事故、及损坏炼铁厂设备现象,工作完成后将全额返还
3考核范围3
1外单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执行炼铁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设备、五防要求
2严禁野蛮作业、施工或损坏炼铁厂的设备及设施
3特殊工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体人员劳动保护穿戴整齐,作业、施工部门必须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4由外来人员责任造成自身人员伤害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重大险肇
5不听从炼铁厂有关人员指挥或不按有关规定作业、施工
4检查与考核3
1凡未按照炼铁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的单位或个人
一经查出或举报核实后,每一人或一项,将按照以下考核内容进行处罚3
2施工前没有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要害部位无警示标志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