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行政审批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情况汇报根据《关于对行政审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行政审批内设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单独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科,并将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市府发〔20XX〕29号)中所保留的2项行政许可项目:权限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集中到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实行了部门审批职能的“小集中”,并按行政审批“大集中”要求,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作为我局实施行政许可的唯一窗口。同时下发了授权书,授予窗口首席代表全权管理窗口行政许可事项,单位内部不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并自20XX年12月起全面实行网上审批。二、规范程序,完善管理措施。为了规范审批程序制度,我局窗口不断完善了各项管理措施。一是针对进驻行政服务大厅的行政许可项目,根据有关要求,进行了审批流程再造,梳理了窗口办件流程、限时办结机制等,刻印了“xx市环保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和xx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专用章”,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个印章审批”;印制了“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指南”等材料,将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全部在行政服务大厅和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为支持赣州经济发展,提高审批效率,审批时间比《环评法》规定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二以上(报告书的审批时间由国家规定的60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由国家规定的30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登记表由国家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对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设立了“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甚至即来即办。三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审批受理过程中,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第1页共2页内容;申请事项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即时作出予以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四是建立了公示制度。在许可办理过程中,所有报批项目均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建立电话告知制度。对于已获得行政许可的报批项目24小时内由环保窗口通知服务对象,提升了服务效率。六是健全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所有审批材料全部立卷归档。三、遵纪守法,做到廉洁自律。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廉政制度,坚决执行环保“六项禁令”和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始终做到自警自励,谨慎从事,从不向服务单位“吃、拿、卡、要”,从未给企业指定任何的环评单位和治理单位,也从没有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摊派,报销费用,做到了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依法行政。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