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干部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适应环保事业发展需要,具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做如下规定:一、干部管理工作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局党组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干部工作要自觉地置于局党组的领导和监督之下
局党组应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管理局系统的干部
(二)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
要按照有关的法规、条例和上级文件规定,划定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管好、用活干部
(四)坚持正面教育,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
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核,严格执行诫勉制度、谈话制度和考察反馈制度,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干部管理范围和权限(一)局党组管理的干部1、人事处处长由局党组提出任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任免程序
2、机关党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的任免要分别与市机关工委和市纪检委沟通同意并公示后,由局党组作出任免决定
3、机关处、科级干部由局党组管理,处、科级干部的任免分别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沟通并公示后,由局党组作出任免决定
4、局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由局党组管理,处级干部的任免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并公示后,由局党组作出任免决定;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局党组讨论并公示后,作出任免决定
5、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科级干部由局党组管理,任免由人事处提出意见,局党组讨论并公示后作出任免决定
(二)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的干部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本单位科级以下(包括科级)干部,科级干部任免由单位提出意见,征求分管局长意见,与局人事第1页共3页处沟通并公示后,由本单位作出任免决定
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干部选拔1、正确把握干部德才标准,主要看政治思想素质、工作业绩、群众公论
2、选拔处、科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聘任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视考核情况任免
3、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任用年轻干部
(二)干部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