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城市环保参与缺失原因摘要:中国城市中,社会个人普遍具有环保意识及行为能力,可令人不解的是,现实社会中却又非常缺失环保行为
对于这样一个疑惑,不同于奥尔森集体行动逻辑之解释,通过引入协同论分析方法,从系统演化的一般规律来探讨环保参与缺失的机制,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缺失集聚民间环保力量的有效组织,并认为非政府组织(NGO)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环保参与;协同论;非政府组织1初步分析环保参与缺失之原因在中国城市中,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已经开展多年,长期的熏染使市民普遍表现出对环境问题的极大关注,以及参与环保的积极意愿,但现实实践得出的结论与条件却是矛盾的
许多市民在面对最基本的环保行为——把自己制造的垃圾扔进垃圾桶时都不能完全参与,对环保事业仅仅只是在停留在思考与言论的层次上
门瑟·奥尔森在其《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做出解释,假设人是自利、理性的,在其贡献公共产品之前会衡量其行为的收益与代价,收益若大于代价意味着公共产品的产生,反之则意味集体行动的失败
表面上来看,中国环保现实论证了这个结论
不同于奥尔森的是,笔者认为人并完全不是自利、理性的
不完全自利体现在人有时会做出利他的行为,例如有不少积极的环保志愿者,宁愿牺牲自己的利益,却奋斗在环保事业第一线
不完全理性,体现在信息不完全、处理信息能力以及决策行为能力的缺失之上,这三个缺陷足以使人不能完全理性地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决定
基于这个逻辑起点,笔者认为“收益——成本比较方法”并不能解释环保参与缺失的根本原因,而重视个人环保行为发生之时的环境影响,尤其是现代社会生活于形形色色社会关系之中的个人,在与关系中的其他人发生各种形式交流之时,彼此之间产生的相互影响
所以分析个人面对环境压力之时,是如何做出环保参与与否的决策,就不得不分析其行为发生时所处的环境,即其所处的系统
2研究平台——环保社会系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