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则XX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XX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市编委)是市委、市政府授权具体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任务是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及配备领导职数,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供保障
市编委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分管党群的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长、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和市编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成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及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以及XX市委、市政府和XX市编委关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根据中央、省和XX市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乡(镇)机关和街道办事处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协调相关部门涉及机构编制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四)审核市直党政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经济开发区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乡(镇、街)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副乡第1页共5页(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并上报XX市编办审批;审核和审批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