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机关部处和中心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机关部处和中心机构调整和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师党发[2007]1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调整后的机关部处和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公开聘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管理队伍建设,规范机关编制管理和岗位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人员合理交流,提升机关职能部门管理和服务质量及水平
二、组织领导由分管校领导指导相关部处和中心工作人员的聘任工作
各部处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挂靠单位负责人、所在党总支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聘任工作组,负责本部门及挂靠单位聘任工作的实施
聘任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应聘人员资格,组织竞聘述职,研究决定聘任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聘任原则1.严格编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2.明确岗位任务,择优公开聘用;3.保持工作稳定,适度进行交流;4.依据岗位需要,服从组织调整
四、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职责、相关表格见附件(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五、应聘条件和任职资格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本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3.应聘机关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20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4、学校在册的事业编制职工
5.应聘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监委办公室等党委职能部门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
六、聘任程序1.公布招聘岗位及职责;2.报名应聘;3.资格审查;4.竞聘述职;5.聘任工作组研究提出岗位候选人建议名单;6.各部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填写《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机关部处和中心工作人员聘用结果一览表》,报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7.签订岗位聘任责任书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1.各部门领导须及时将本次机关部处和中心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