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1、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工程分包商的评价并保存记录
2、工程部主管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的名单
3、项目负责人准备分包商资料
4、主管工程师副总经理、工程部主管参与分包商申请的评审
5、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项目分包商申请的审批
二、分包商的评审内容:1、对分包商评审的主要依据有:a、现有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素质、组织机构、固定资产等情况
b、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及质量情况
c、在价格、工期及质量、安全方面的信誉情况
d、工程中使用材料质量情况
e、实际施工质量及满足合同情况和售后服务(仅用于复审)
2、对新分包商的评价对新分包商的评价,由工程部对拟选分包商按上述a-d进行调查评审,填写分包商初审记录,并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是否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3、分包商的定期复审3
1复审资料的准备各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复审前准备好项目分包商的质检评定表和专项检验记录,据此统计出不合格率,以供评审
(专项检验记录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具体制定)
2复审对合格供应商名单上的分包商,每年不少于一次复审,项目负责人依据a-e及3
1中的不合格率进行复审,并作好复审记录
3复审结果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分包商,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将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上去掉,需改进的分包商,由工程部主管签发整改意见,由项目负责人落实验证,验证结果反馈给工程部主管重新评审
4分包商档案工程部应建立并保存合格分包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评审记录、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合格分包商名单,合格分包商名单应送交主管副总经理一份备查
合格分包商名单应规定有版号及修改状态,如名单发生变化,应更换版号或修改状态,旧有的名单作废或销毁
三、分包商的选择1、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公司施工力量,认为有需要将工程外包时,由项目负责人拟写工程分包申请提交主管,详细说明工程情况,尽可能从合格分包商名单中选取,只有出现特殊要求时,才另选分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