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为加强农村水电站(以下简称水电站)技术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水电站安全、可靠运行,水利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制定了《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529),主要适用于单站装机容量50MW(含50MW)以下水电站的技术管理
一、基本要求(一)建设运行要求水电站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应按照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和验收
设计应符合相关规程要求,应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满足技术现代化要求
水电站管理应满足安全运行要求,且应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定期进行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
(二)人员设备要求(1)水电站运行维护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掌握必要的水工、电工、机械基础知识,熟悉水电站设备参数
(2)对于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水电站,自动化设备应安全、可靠,能保证实时准确传送水电站各种运行数据,并实现远方操作
(3)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两票”合格率、执行率均应达到100%
(4)设备、设施缺陷消除率应达到100%
(5)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评级,水电站设备、设施完好率应达到100%,其中一类设备、设施不应低于80%
设备、设施的评级范围和单元划分、评级办法、等级划分原则以及各类设备设施的评级标准等详细内容可参考《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529)附录A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标准
(三)其他要求(1)水电站应合理制定发电计划,按时上报发电生产统计月报和年报
(2)水电站运行设备应有标志
设备标志应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及颜色等
设备的名称及编号、标志牌尺寸和颜色以及标志的固定和更新等有关内容可详见《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529)附录B水电站设备标志
(3)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应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试行)》执行
运行、检修及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任职条件及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