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近十多年来,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不断扩展,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广
全民法制宣传推进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和公民社会的形成;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的广泛渗入覆盖推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实践;社区矫正及人民调解职能的拓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相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发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层的实战能力
因此,全面强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一、职能履行对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性要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涵盖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工作,职能辐射不断拓展延伸,“点多、线长、面广”的行业特点在社会治理中呈现出较强的资源性优势
2013年优秀公务员评选中,XX县区9名司法所所长中有7名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因为机构正规化、职能法定化、队伍专业化、服务广泛化,司法所必然成为基层综治法治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来源
力量依托何在
机构、职能、服务方面的特点都是由其“先天”确定的,唯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需要发挥主观能动、给予“后天”的保障
司法行政,特别是其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司法所作为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开展工作的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日益显现
作为政府的组成机构,它一方面运用法律的手段、依靠政策的导入履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职能,促进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调处民间矛盾纠纷、监管社区服刑对象;另一方面又借助行政的资源或联系其他的政法机关进行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等,促进法治建设,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矛盾纠纷的产生
从作用发挥上来看,司法行政(尤其是人民调解职能)更像是搭建在民间、行政和司法之间的桥梁纽带,可以有效促进政府与群众的交流沟通,既“司法又行政”的司法行政职能定位,高度第1页共4页契合了我国法治社会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