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验收自查报告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自验情况汇报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我市地方煤炭主题企业所属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的通知》(洛煤重组【2010】10号)文件精神,我矿对照标准逐条、逐步进行了自查,现把自查情况报告于下:一、基本条件1、证照办理情况: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采矿许可证:c4100002009101120039012,有效期至2011年10月;煤炭生产许可证:204103230173,有效期至2027年11月0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豫)mk安许证字【2011】208004,有效期至2014年07月04日;工商营业执照:410323013000133;矿长资格证:付建伟,mk41lys0393,有效期至2011年12月;矿长安全资格证:付建伟,第10041010005194,有效期至2013年11月01日
2、井下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到位
已按规定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身意外团体伤害保险,有效期:2011年05月30日至2012年05月29日
3、签订有《矿山救护协议》
已与XX县区矿山救护队签订了2011年度的救护协议,并全额支付了救护费用
4、签订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协议》
已与XX市煤矿职工技术培训中心签订了2011年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协议,并支付了培训费用
5、签订有《XX省煤矿测控仪器技术服务合同书》、《煤质检测协议》
已与XX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测控仪器技术服务合同;与XX市煤炭质量检测中心签订了《煤矿煤第1页共16页质委托检验协议书》,并支付了相关费用
6、管理机构完善
设置生产、技术、安全、通风、机电、地测、调度等管理部门,采掘、机电、通风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均少于3人,地测专业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