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安全质量标化工地交底XX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交底内容申报工程规模、条件等相关要求一、申报工程规模: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
单体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平方米,XX县区的工程可以适当放宽)或合同造价300百万元(含300百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
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工程
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0平方米,XX县区的工程可以适当放宽)的住宅小区或组团
二、申报企业和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申报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创建目标,并定期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自查自评工作
2、申报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其所有在建工程通过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检查达到合格标准;一年来该企业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且没有因安全生产问题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申报工程基建手续合法齐全(工程承包合同书、安全报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申报工程均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安全生产规范和规程;申报工程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得分达到86分以上(含86分)
5、申报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工程,须有整体平面布臵规划;小区80%在建单体工程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达到86分以上(含86分)
三、申报工程须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申报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简要概况、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第1页共7页名及资质、总监姓名、创建的简要情况等)1份;2、《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