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成普查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局《关于在全国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质技监锅发[2001]47号)要求,自200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在用设备普查登记工作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局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印发辽宁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我市定为辽宁省普查登记工作的试点市,先行开展普查登记和隐患整治工作,要求我们提供高效、实用的工作方法
在国家局及省局领导的关注下,在省局锅炉处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鞍山地区锅容管特全体监察与检验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普查登记试点工作
1.在用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完成情况截止到2001年11月20日,全地区普查登记工作全部结束,共普查各类在用设备20668台,比普查登记准备初期所预计的提高7
2%,其中锅炉3624台,压力容器7107台,特种设备9937台
同时,在此次普查登记过程中,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治理和纠正,发出隐患整治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82份,对16台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的现象进行了纠正,对62台存在严重隐患的设备责令停止运行或报废
为77家单位的119台锅炉、44家单位的194台压力容器、67家单位的221台特种设备办理了停用手续
对未按期进行检验的277家单位的383台锅炉、112家单位的770台压力容器、119家单位的470台特种设备发出催检通知书
在隐患整治中,全地区共投入设备更新、改造资金4800多万元,更新各类设备260余台,修理改造设备50多台,有效地消除了事故隐患,保障了设备运行的安全
2.普查登记工作的具体做法在此次普查登记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1)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局党组认为,要完成好普查登记工作,必须吃透文件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
因此,主管局长带领全体参加普查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