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0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要点1尽快理顺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1)依据国务院印发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垂直管理的要求,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加快组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争取一季度完成19个省区煤安全监察局的组建工作,上半年完成68个地区安全监察办事处的组建工作
(2)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要根据国家赋予的职能,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安全监察工作各项制度,理顺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尽快使安全监察工作步入新体制轨道
(3)其它不组建安全监察局的省区,也要明确方主管煤矿安全监察的部门,以利于实施安全监督的行业管理
(4)在组建安全监察机构过程中,要搞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接
保障安全监察队伍相对稳定和安全监察工作的连续性,防止出现“断档”
2加强煤矿安全监察的法制建设
完善安全监察法律法规体系
(1)依照《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等相关法规,抓紧制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争取作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年内颁布实施
(2)组织修订《煤矿安全规程》
根据煤矿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新体制的要求,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3)对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进行汇集整理,并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将煤矿安全监察纳入法制化轨道
3依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职能,强化煤矿安全监察(1)煤炭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分管副职对分管理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企业党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履行保证监督职责
群团组织要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做好相关工作
企业要建立以自主保安、业务保安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2)煤炭企业要设立专业安全机构,加强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的业务保安及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