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汇报新泉乡党委(2010年10月28日)新泉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在市、县委及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现将我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新泉乡位于XX县区东南部,地处武功山脚下,袁河源头
2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总人口15680人
乡党委下属19个党支部,党员512人,其中女党员86人,占党员总数的16
8%;农村党员332人,占党员总数的64
8%;平均年龄58
9岁,60岁以上211人,占党员总数的41
2%;35岁以下78人,占党员总数的15
2%;大专文化以上43人,占8
3%,初中以下279人,占41
二、我乡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方面,主要做到:(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落实领导责任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是党和政府为群众提供文化、教育、医疗、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
为加强我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科学规划,确保重点,整合资源,统一建设”的原则,把我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
明确了由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并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各有关村也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为组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