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的举报人遭打击报复”是条假新闻日前,法制日报报道:“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
”这一爆炸新闻立即在全国媒体上掀起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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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稍有一点社会生活常识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一条经不起推敲的假新闻
果然,事件的主角最高检马上对这则传闻进行回应
据新华社6月21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小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一报道与实际情况并不符合
在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通过严格执行举报线索的管理、审查和分流制度,有效地防止了举报线索泄密情况的发生
王小新说,不排除打击报复举报人在个别单位,甚至个别地区存在比较严重的情况
但这只是特殊现象,不应当以偏概全推及全国
6月25日,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说,七成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这个报道是不准确的,前两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已经公开对这件事情进行了澄清
应该说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现象确实是客观存在的
这次修订行政监察法强化了监察机关在这方面的责任,明确了泄露举报信息行为的法律后果
一则有悖常识和语焉不详的假新闻,为何能够被众多媒体和写手热捧,倒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第一,目前中国实名举报涉嫌犯罪的比例还比较低,只占30-40%;也就是说,匿名举报占举报总数的60-70%
即使实名举报者百分百遭到打击报复(这只是一种假设,实际生活中并不存在这种现象),也只占举报人的三、四成
而匿名举报人由于个人身份没有公开,连受理机关都难以与本人沟通查证,又如何统计出被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具体数字呢
第二,打击报复的前提条件是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即检察机关出现内鬼
如果七成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说法成立,那就说明我国的检察机关遍地内鬼,基本上烂掉了,但这符合实际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