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统一客户投诉受理渠道,明确投诉处理责任、程序和原则,加快对客户投诉处理的速度和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2适用范围2
1因员工工作及服务不到位,或者由于房屋质量、结构方面和由于外部环境、非管辖内公共配套设施等方面引发的问题而产生的客户投诉的处理
2客户范围包括:a)业主;b)已向万科表示出购房意向的目标客户;c)售楼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其他接触对象;供应商、员工、股东,以及其他经营活动接触对象的投诉不在本程序处理范围内
1投诉受理专员(以下简称“投诉专员”)的职能:投诉接待、投诉信息收集、投诉鉴定并指定投诉处理部门、提供投诉处理意见、投诉处理过程监控、跟踪、投诉处理结果发布、对外公开发言、认定投诉受理闭合、整理、统计和分析客户投诉资料
2任何员工以任何渠道得到与地产公司相关的投诉后,都有责任及时知会投诉专员
3部门经理应按照投诉处理程序与原则处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投诉,对客户投诉的具体问题给予及时、合理地解决,同时及时、主动与公司投诉专员沟通
4工作程序投诉专员受理投诉a)投诉渠道包括:◆投诉专线◆投诉电子邮箱◆投诉通讯地址(收件人定为:投诉专线)◆公司各类对外论坛(如:王石online、投诉万科、武汉万客会)◆电话或面访接待;b)将详细投诉信息(包括投诉人姓名住址、电话、投诉事项、投诉目的要求)知会公司投诉受理专员,如有书面材料,则应提供原件;c)特殊情况下的投诉应急处理见“5控制要点”
否投诉专员判断投诉是否有效投诉处理部门提出处理措施投诉专员审核处理措施a)投诉处理部门经理在接到投诉专员的信息后必须及时(工作时间内8小时内,非工作时间24小时内)着手进行事件调查,向投诉人了解情况,制定解决方案,经办人应将投诉处理措施反馈给投诉专员;b)经办人填写《客户投诉处理记录表》,如有书面答复,须将书面材料附后
a)重大投诉处理措施需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