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鉴定中心便[2010]90号关于举办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财会专业)培训班的函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09]11号)和《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10]11号),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将面向在校学生和教师举办2010年(第四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财会专业竞赛,同时面向在职人员举办首届全国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优秀财会工作者选拔大赛
为做好上述财会类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暂行)》,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商联技能鉴定中心”)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11月上旬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一、培训职业(专业):财会二、培训对象:(一)财会专业竞赛的参赛院校的相关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
原则上各参赛院校应选派不少于两人参加裁判员培训
(二)高等院校财会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
三、申报条件:(一)原则上应精通本职业(专业)技能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具有丰富的本职业(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执裁工作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三)积极参加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的相关竞赛活动,完成组织安排的执裁工作,并能按要求协助进行赛事的组织筹备工作
四、培训内容: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公共知识和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技能要求;结合财会专业竞赛方案,解读裁判标准等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一)培训时间:2010年11月5日—7日,11月4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