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卫计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区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委和市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区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区的整体目标,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狠抓具体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卫生计生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有力促进了**区卫生计生事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建设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一)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我局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我局长期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最大限度地提高法规文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如今年制定的《**市**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局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邀请专家咨询论证、法律顾问单位合法性审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吸纳群众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统计和社会分析等方法,逐步建立起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二)有序公开重要执法文件。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执法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局在强化内部讨论的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使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市卫计处罚标准、《**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紧密保持一致,今年6月,我局再次调整和修订卫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将该标准主动在"**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积极征询和吸纳公众合理意见,严格按法定程序发布实施。第1页共6页(三)进一步细化裁量基准。今年6月,我局严格按照区法制办要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出台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进一步细化、量化了原《**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管理暂行规定》中违法行为处罚,每一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均有法律依据,限制自由裁量权。根据新修订的裁量权标准对我局的249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及时报送区法制办审核,确保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相一致。二、规范行政决策机制,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一)健全议事规范,坚持集体决策。2014年以来,我局党政班子认真执行《会务工作制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会议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办公会议重大事项议事规范》等决策制度,进一步精准地规范了本系统各类行政决策的议事主体、议事原则及议事程序。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提交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要求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同时,对下属卫计单位各项制度包括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重大问题决策等事项,尤其是涉及招投标以及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在做好党务政务公开的同时,将方案报局纪委备案。(二)凝聚各方共识,注重民主决策。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我局按照区法制办要求,及时填报备案一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由法律顾问单位及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出具法律意见,并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经审查通过后方作出决策,最大限度地确保科学、民主、合法决策。8月19日,我局组织召开《**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出谋献策,严格按照听证程序,陈述人认真介绍了《**市**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简称卫生规划)的编制背景、编制过程及具体内容,听证会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公布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极大丰富和完善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