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内司委实施《法律援助条例》情况调研报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0月6日至9日,市人大内司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的带领下,对全市贯彻实施《**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视察
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深入到**、**、**、**等县市了解情况,与法律援助人员座谈,实地察看了4个基层法律援助中心、8个乡镇法律援助站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情况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职责,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仅今年1-9月份,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8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3%,较好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市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省级文明法律援助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郑玉铮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十佳援助律师”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政府重视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今年初,市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为20xx年度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年内为贫弱群体办理1500件以上的法律援助案件
市司法局将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层层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律师事务所,把任务完成情况与执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挂钩,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加大了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检查力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会议、一季一通报,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大力推进援助网络建设,市县两级在全省率先全部成立了法律援助委员会和法律援助中心,并在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武装部等部门第1页共6页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