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车间“三违”考核办法一、目的:为了加强车间安全管理,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事件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严格遵守管理体系三级文件规定,规范作业,反“三违”,做到安全无违章,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范围:车间全体员工
三、“三违”处罚标准1、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人,在取消无“三违”奖金的同时,依据《鹤煤集团水电热力公司关于质量标准化检查奖罚办法的通知》(水电发[20xx]33号)第二章第四款第10条规定:每次扣车间标准化0
5分,并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直接责任人是干部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
在一个月内同一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两次的或一年内累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三次以上的,是工人的在车间待岗培训三个月,是段长的解聘
2、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章(违反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公司、车间及班段的各种规章制度、条例、本专业的作业指导书;安全、质量控制程序等
)给予以下处罚:2
1使用电焊机不接地,每次对电焊工罚款100元
2使用乙炔瓶无回火器、或乙炔瓶与氧气瓶无固定架、距离不够5米,无胶圈,以及乙炔瓶与氧气瓶同车运输等违反《安规》规定及三级文件规定的行为,每次对电焊工罚款100元
3在带电区域内私自使用铝合金梯子、地线没有接地端、在工作现场没按规定装设地线的违反规程规定的行为,发现一次,扣违章者100元
4在工作区域没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工程师和段长在场没制止的,对违章者罚款100元,对段长、工程师各罚款200元
1佩戴安全帽不规范(不系带、坐在安全帽上、在控制室从事电气作业不戴安全帽);2
2使用安全带不规范等行为;2
3使用验电器不规范(不检查使用验电器,或没验电就接地线的);2
4对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管理由各段群检员负责检查,每月一次,有检查记录和工器具明细表,发现一次不检查,或没记录的对群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