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调解工作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就调解工作向本次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对于民间纠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了调解制度,《人民法院组织法》赋予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和指导调解的工作职责。我院依据法律规定,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2〕23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为指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调解制度,完善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水平,努力开创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和指导调解工作的新局面,全面推进“和谐××”建设。一、主要工作情况2002年9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结束后,我院不断加大调解结案的力度,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具体情况是:(一)调解率稳中有升,发展态势良好。2002年以来,我院审结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执结案件共3220件,调解1643件,调解率为51%,比2004年全国调解结案率31%高出20个百分点。其中2002年调解269件,占34.7%,2003年调解463件,占51%,2004年调解452件,占55.4%,今年1至10月调解459件(含民事、刑事、执行和解),占64%。自2002年以后,调解率始终保持在50%以上,今年有大幅度上升,说明调解这一极具传统特色的诉讼制度,形成了全院干警的共同认识。(二)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各类案件齐(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头并进。今年1至10月,我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02件,调解249件,调解率62%,比2002年上升24个百分点;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8件,民事赔偿部分调解18件,调解率第1页共7页64.3%,比2002年上升19.3个百分点;审结刑事自诉案件4件,全部调解,调解率比2002年上升50个百分点;执结案件286件,执行和解188件,和解率65.7%,比2002年上升46个百分点。(三)人民调解协议逐渐规范、合法有序。我县有18个乡(镇)调解委员会和139个村级、厂矿调解委员会,调解员3493名,今年1至10月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683件,调解成功3523件,调成率达95.6%。2002年以后,一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反悔而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逐渐减少,人民法院维持人民调解协议的维持率在逐年上升。今年1至10月,我院共受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27件,比2002年减少8件,维持人民调解协议21件,占77.7%,比2002年上升10.7个百分点。不仅有效地支持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而且极大地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度。黄华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受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和奖励。二、主要做法和经验(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调解意识为做好调解工作,我院于2004年5月成立了由两名院领导和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庭长,研究室主任共六人组成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组,由分管民商审判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并制定了工作职责。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今年又调整充实了指导组成员,基本做到分片指导、分片负责。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法官的调解意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对法官的大局意识、维稳意识、忧患意识、国情意识的教育,教育法官充分认识调解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调解工作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学习好上级法院关于调解工作的精神,领会精神实质,认真执行上级法院关于调解工作的政策规定。三是组织学习关于调解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熟悉和掌握当前的法律理论和主要观点,关注调解理论的发展。(二)积极行动,化解矛盾,构建调解平台1.指导诉前调解,减少诉讼,确保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体系的一个重第2页共7页要组成部分,既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又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符合当前多元化、多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世界潮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类民事案件的不断上升,人民调解不但不应弱化,反而应该加强,充分发挥作用。自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