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烟台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心(2010年制)前言为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评审材料必须做到规范统一
在申报过程中实行微机化管理,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填报有关评审材料,并按照评审申报软件的要求准确录入个人信息
一、申报职称须提交的材料属省高评委评审和我市委托省中评委代评的系列(包括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教师、实验、技校教师、农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体育、新闻、播音、出版、翻译、图资、文博、群文、艺术、美术、档案、工艺美术、公证、律师、计划生育、药品技术等系列的高级,卫生、工程系列的正高级,自然科研、社会科研、法医、文学创作等系列的中、高级),其评审材料的报送,按省各评委会办事机构的通知要求执行,同时录入烟台市专业技术职务个人申报系统,并上报数据
具体要求请查阅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职称专家-最新通知”栏目(网址:http://www
属我市评审的系列(包括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教师、实验、技校教师、农业、体育、新闻、播音、图资、文博、群文、艺术、美术、档案、工艺美术、公证、律师、药品技术等系列的中级,中学、小学教师的中、高级,卫生副高级,工程中级、副高级),报送的材料如下(各类表格、软件均可从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职称专家-下载区域”栏目中下载):1、职称评审材料装订封皮(原件一、二、三)各1份
其中,“原件三”中“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栏仅限申报教师系列教师资格证书、卫生系列执业医师证书及注册证书;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时考取的执业资格证书(如: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从业资格证书(如:律师资格证书),应在“原件一”中“提交的其它材料”注明并装订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申报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人员需提交《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申报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