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田锦尘(2018年2月7日)同志们:这次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省“两会”要求,总结十八大以来及去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国生书记、建军省长在此次会议召开之际,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刚才马锐副秘书长已作了传达,请同志们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落实。宛峰同志的工作报告讲得很全面,我都同意,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省环境保护厅与各市州环保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分解明确了目标责任,请大家逐项对标扎实推进,为全面做好新时代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下面,我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省环保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讲三点意见: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气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海生态环保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大局出发,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在视察青海工作时提出“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指出“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又来不得半点闪失的重大责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以“四个转变”新思路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加快推进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强省转变。全省环保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青海最大的价值、最大的潜力、最大责任在生态”的共识,注重以联动理念、法治思维、开放战略、科技支撑推进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进入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也是成效最好的时期。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归结起来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和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等一批具有标志性、支柱性的规章制度,基本建立起生态文明监测、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搭建起了符合中央要求、具有青海特色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二是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去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4%、地表水优良比例保持在90%以上,湟水出境断面全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Ⅳ类水质、“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母亲河”的目标初步实现。去年还争取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纳入国家先期启动试点省份并已开始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启动,整治了全省67%的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使农牧区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重金属污染防控和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不断强化,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测、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等工作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并彰显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督察执法形成震慑。坚持查企督政齐头并进,以敢为人先的担当在全国率先开展覆盖全省的拉网式生态环保大检查、覆盖所有市(州)和8个省直生态环保任务较重部门的省级环保督察和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尤其在去年配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很好地完成了各阶段的督察任务,得到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高度肯定。同时,高标准对照、高质量落实全力开展反馈意见整改,通过严格执行《环保法》,运用综合手段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了震慑,解决了一些多年来想解决而未解决的历史欠账问题,有力促进了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为牵引,在打破“九龙治水”和解决监管执法碎片化、实现网格化巡查方面取得突破。环保机构垂改和排污许可制改革启动,排污权交易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步入常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领域不断拓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被考核县域由最初的26个扩展到41个,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