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新《消防法》解决消防监管难题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经营形式日趋多样化,尤其是去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地在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时凸显出诸多薄弱环节,火灾形势日益严峻
在此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依据新修定的《消防法》解决当前消防监管难题,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已成为亟待考虑的问题
对此,笔者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浅析
一、依据新《消防法》开展监督执法的难点一是社会各界“依法治消”认识不足
一是相比其他一些行业法规,新《消防法》今年5月1日才正式实施,其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社会影响面和影响力相对较小
很多群众认为消防法规自己都懂,不就是报警、逃生、留好防火门么,谁不会啊
一些单位甚至还抱着侥幸的想法:那么多家单位,着火的毕竟是极少数的,自己应该不会那么“倒霉”
更何况,贯彻执行《消防法》如何比的上“发家治富”那么实在,由此导致各地依据新《消防法》开展监督检查和自查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二是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依据新《消防法》开展消防监管工作的效果好坏,与完成任务的载体即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密切相关
素质较高的,能够深刻地领会法规条文的重要思想;素质较低的,则会影响法规的贯彻和执行
目前,各地都有少数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业务素质不高,有的流于形式,检查不细致,不能发现问题;有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程序不规范,只限于口头传达、要求,未能以书面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相关部门人员整改;还有的在案件定性上把握不准违法性质、在笔录制作上偏移询问重点、在证据收集上缺乏有效措施、在处罚的裁量上难以把握幅度;更有甚者在执法过程中避重就轻,畏难惧烦,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致使消防监管工作遇到“瓶颈”
三是执法过程存有诸多制约因素
为了地域发展和获取更多的财政效益,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经常对一些会“下金蛋”企业进行不应有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