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苑街道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强、服务意识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分调动全体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西湖区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组织由街道民政科和社区具体负责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的日常组织工作
街道负责年终考核的组织工作,社区具体负责月度考核组织工作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积极配合街道做好社区工作者考核的各项组织工作,街道对社区的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二、考核内容绩效考核按考核期分为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
1、月度考核以日常考核为主,包括考勤管理,工作纪律,走访制度,接待居民,错时工作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
(详见附件1—2)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包括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法纪5个方面,重点考核1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
街道根据全年社区目标和中心重点工作制订具体考核细则和确定各等级分值
年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年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
三、考核方法社区工作者的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由年终考核实际得分加月度考核实际得分组成,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年终考核实际得分*50+半年度考核实际得分*25+月度考核实际得分*25
对社区工作者的绩效考核方法采用“日记载、月考核、年度汇总”的办法实施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随机抽查、定期监督、定期考核”等形式
四、考核程序1、月度考核:每月月底社区班子对照月考内容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以社区为单位填报街道审查和备案
2、年终考核:按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谈话、组织评定、情况反馈等环节进行
1)个人述职
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