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通知各党支部(直属党小组):为总结、巩固、扩大我办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办各级党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委提出的做到全国、全省两个最好的目标,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统筹协调的体制机制。(二)基本要求: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制度的基础上,及时把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同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采纳群众建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提高服务民生水平以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上下工夫,建立健全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长效机制,并切实抓好落实。二、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是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举措,各党支部(直属党小组)要紧紧围绕我办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构建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一)持续开展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制度,是把创先争优的要求公开化、具体化、制度化,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我办自开展公开承诺、践诺活动以来,通过向群众承诺、请群众监督、让群众评议,已取得初步成效。为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持续开展下去,真正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形成长效机制,各支部(直属党小组)要结合年度考核述职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公开承诺、践诺活动。承诺事项要包含服务承诺和一定数量的实事承诺,承诺事项要能量化、能完成、易考核。各支部和每名党员都要签订公开承诺书(见附件一、附件二),并通过网络、党务公开栏或明白纸等形式公开发布。同时要建立承诺、践诺台账(见附件三),明确具体承诺事项、承诺单位或承诺人、践诺措施完成时限等,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各党支部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梳理建立健全整改台帐的基础上,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目标要求,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每半年开展一次领导点评党员自评,认真查找在承诺、践诺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各支部及党员开展承诺、践诺活动情况和建立承诺、践诺台账,应于每年1月中旬和7月中旬报送至机关党委备案。(二)全面落实领导点评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做好领导点评工作是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围绕中心争先进、立足本职创优秀、多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步骤,也是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党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工作分工把分管部门作为党建工作暨创先争优活动的联系点,适时深入联系点了解开展党建工作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并通过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制度,帮助解决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按照逐级点评,层层落实点评的原则,办党组成员对联系点党组织及其书记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党支部(党小组)书记对本支部(党小组)每名党员进行点评。领导点评活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点评方式采取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等方式进行,并分别填写《上级领导点评下级党组织及书记创先争优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四)和《基层党组织书记点评党员创先争优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五),并及时报机关党委备案。群众评议活动是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的主要依据,各党支部(直属党小组)要在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党员要对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