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档案接转须知目录1
档案转入须知2
档案转递须知3
档案转出须知正文档案转入须知一、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6〕1一八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一)工作要求1
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1)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入人事代理的);(2)非国有企业;(3)个体工商户(限户主)
工作单位注册地工作单位注册地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成都市六城区内;(2)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个人房产);(3)在成都市外(限成都市户口)
出国(境)工作(限成都市户口)
(二)档案要求1
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内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2
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
三、办理流程(一)持以下材料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1
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
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员工除外);3
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限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制内人员,成都市内的国有企业人员);4
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限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员工);5
房屋产权证,若无,则提供购房合同和物管公司开具的入住证明(限成都市郊区(市)县就业,且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个人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