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仅供参考】司法局管理工作安排部门: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司法局管理工作安排一、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社会矛盾化解1.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的管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文件精神,根据《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有关要求,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编制,加强对基层司法所政治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及正规化建设的指导。2.深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继续推动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统一司法所标识,巩固已建成的市级法律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各类业务软件资料,法律规范司法所业务台帐,不断深化基层司法所的职能职责,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继续抓好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XX年,力争新建10个社区司法工作室。3.发挥人民调解优势,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在开展常常性矛盾纠纷化解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社会矛盾积案化解攻坚行动”专项活动,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预防和化解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各类民间纠纷。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各类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工作部署中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XX年,全区人民调解案件数量力争比上年增长15%。4.深化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常常性的集中宣传活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改革进展。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落实人民调解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不断增强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养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5.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健全完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运行畅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通过典型推动、目标分解等方式,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和“个案补贴”以及司法联络员等工作机制。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规范化建设,推动人民第2页共7页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行业化、专业化。进一步总结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造条件,积极拓展和延伸其他领域人民调解工作。二、加强特别人群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6.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三三制”工作体系。围绕“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三项任务。以社区矫正工作手册为载体,努力形成分阶段、分类型、分级别等矫正模式,矫正风险、矫正成果、社会成果等评估指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理等矫治手段的“三三制”工作体系。力争已交接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在2%以下,脱管失控率为零。7.逐步完善社区矫正队伍保障机制。全面推动社区矫正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和狱所干警“社区矫正辅导员”专业队伍的主导作用。积极吸纳政法退休干警和专家、学者、社工等社会志愿者,对社会服刑人员开展多元化的心理和行为矫治。广泛动员“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老师、老模范),建立最基础的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到因人施教,增强帮教的针对性。对三支队伍分别进行培训,年内培训率要达到98%以上。8.深化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深化“一体化工程”,法律规范服刑在教、刑释解教、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传递、文件会办、现场移交、情况通报等制度,实现信息“点对点”对接、人员“面对面”交接、管理“无缝隙”衔接。扎实开展5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围绕住房、就业、婚姻、家庭、心理健康等民生问题,全面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生存质量和问题隐患,及时调整安置帮教工作措施。9.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社会化。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发挥民间安置实体的优势,在原有社会安置帮教组织的基础上,新建一批社会安置帮教实体。鼓舞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协调有关部门在资金贷款、项目运作、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刑释解教人员帮助和支持。5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92%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三、深化开展“六五”普法,深化法治城区创建第3页共7页10.全面总结“五五”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