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意识,切实提升发现和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要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声,不断加强正面引导
二、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管、用、防并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重点管住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在出台可能引发舆情热点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时,或在发生涉及人防的重大舆情事件时,应当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定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四、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场所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前,应当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五、落实重大事件应对处置和汇报制
党组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布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做到“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
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和市委宣传部,做到汇报及时、报告精准、实事求是,在市委和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处置重大事件
六、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
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中要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内容
定期对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加强对党外干部政治引领和政治教育
七、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和专题督查考核工作
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支部书记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签订责任状
定期组织支部书记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督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