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农村低保复查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深化推动相关救助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法律规范化建设,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从今年3月份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复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时间步骤(一)入户核查(3月1日至4月30日)入户核查是此次核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各乡镇民政办公室要抽调骨干人员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在保户进行一次彻底的入户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对新申请的符合条件及时纳入
并根据“二级管理、三级联审”的程序,重新确定低保对象
(二)信息比对(5月1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与工商、国税、地税、车管所、社保、房产、财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采集相关数据
进行信息比对,比对在保户是否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信息
同时和乡镇进行沟通核实,做到清退的低保户准确无误
(三)完善档案(7月1日至8月31日)根据《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的规定,对在保户的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补齐相关手续,完善档案
二、复查的重点(一)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
(二)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
(三)解决违规发放低保金的现象
(四)复查后确保低保发放存折全部落实到本人
第1页共3页三、几点要求(一)县民政局负责信息比对,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信息,根据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二)各乡镇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民政办负责入户调查、民主评议
评议小组由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等组成,不少于9人
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并告知理由
(三)各乡镇要根据有理、有力、有节的工作方针,对存在不合理分配、虚报冒领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