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2020年初,区政府分解下达了60项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区政府督查室对2020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
现通报如下:一、任务完成情况(共60项)完成或基本完成年度任务38项;未全面完成年度任务22项,分别是:第1项聚力发展3D打印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第3项集聚发展大健康、新材料等产业;第4项培育发展“互联网+”新业态;第6项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不断向高端化、智能化迈进;第7项推进铸造行业产能核定、整合提升,引导服装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第8项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第9项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第12项提升城市“颜值”;第13项完善城市功能配套;第15项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第16项完善城市规划、设计、管控体系;第17项解决城区“停车难”“市场旧”等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第22项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第23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第25项做好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第26项巩固繁昌经开区国家级绿色园区创建成果;第28项丰富旅游产品供给;第31项拓宽乡村旅游发展空间;第40项高标准打造园区载体;第43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第44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第48项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二、督查建议(一)强化结果运用
202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已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繁政考〔2020〕6号),建议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对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单位,在区政府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
(二)抓好推进落实
未完成全年目标的任务,区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
特别是工程类任务,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合理安排机械设备和人员力量,抢抓晴好天气,全力施工,加快推动一批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工程投入使用,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提前谋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