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法定代表人确认声明本人阅知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下列规定和《日照市2009年度劳动保障年检(社保稽查)审查表》的全部内容
本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日照市2009年度劳动保障年检(社保稽查)审查表》、《职工名册》及财务账簿、会计凭证等全部资料不含虚假成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询问或者不提供有关资料的;(二)拒绝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检查的;(三)隐瞒事实真相,伪造、变造有关账册、材料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四)打击报复证人和监察人员的
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日照市2009年度劳动保障年检(社保稽查)审查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劳资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分支机构名称1、2、3、4、5、6、劳动用工情况2009年初全部职工人数2009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