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管各企业,中央、省属、外地驻烟各单位: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烟台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烟安〔2020〕13号)部署,为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周密安排部署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方案
要立即着手、提前部署,发动各类宣传媒体,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主流媒体与专业媒体相结合、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网有文、户外有势,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态势,并在安全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普遍关注,汇聚推动安全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重点区域宣传
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休闲广场、旅游景区等车流、人流密集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条幅、挂图等,通过临街店铺、交通工具、楼宇广告等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标语、口号、常识、温馨提示和公益广告等
各路公交车、出租车及客货运输车辆车载显示屏都要滚动播放安全宣传和警示标语,进行流动宣传
三、加强全媒体宣传
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报道格局
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黄金时段循环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字幕和录音,播发安全公益广告、宣教影片,开展活动专题采访,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各类报刊、杂志要开设专题专栏,对活动情况集中连续报道,并在醒目位置刊登安全公益广告;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要充分发挥传播快捷迅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