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委巡察办2020年巡察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一、2020年巡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一)主要做法1
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完善组织机构
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市委常委会多次审议巡察工作有关事项,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纪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每轮巡察工作,并多次对开展好我市巡察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形成市委负总责、纪委担主责、巡察办履全责的既各司其责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市、县(市、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巡察机构,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市委办下发了《中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党委工作序列设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巡察21工作“五人小组”成员,与组织部门协同推动,严格按照“讲政治、敢担当、守纪律”的选人标准,组建了涵盖了党建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专业监督人才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其中组长库XX人,工作人员库XX人,为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巡察有章可循
一是全面总结反思2019年巡察工作,结合2020年党中央、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的新要求,修订完成了《市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工作规定、流程、有关文书进一步作出规范,对巡察工作人员“十禁令”、巡察工作“五不准”、巡察组工作纪律作出明确要求,全面强化我市巡察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二是印发了《中共XX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市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巡察范围及内容、工作方式及权限,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巡察全覆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要管党的政治责任,提供了强有力